自110年9月7日起,東管處配合有條件開放海泳及浮潛等活動
更新:2021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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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10年9月7日至110年9月20日維持全國二級警戒,本處景區配合相關管制措施,另基於因地制宜與防疫一致性整體考量,東管處據點開放程度,將持續配合花蓮縣及臺東縣政府管制需求,有條件開放轄內海泳及浮潛等水域遊憩活動:
▶遵守不群聚、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及活動前後配戴口罩等情況下得從事游泳、潛水(含浮潛、水肺潛水、自由潛水)及衝浪等活動。
▶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業者應落實預約制、實聯制、量體溫、自主健康聲明、每週自主篩檢並做成紀錄、工作人員名單造冊、器材清消等防疫規範,如無法落實防疫作為則暫緩營業。
▶海泳及潛水須遵守下列事項:
- 教練於教學或訓練時,應配戴防水口罩或面罩。
- 業者應提供各人夾鏈袋供人員下水前收納口罩,並提供各人臨時置物櫃(或置物籃)放置夾鏈袋,上岸後立即戴上口罩。
- 帶客潛水指導人數降載80%。帶客浮潛每人每次指導人數降為8人,水肺潛水及自由潛水每人每次指導人數降為6人。
▶泛舟須特別遵守事項及審核通過之業者如下:
- 每艘舟艇以原承載量總數降載至80%為原則。
- 每整點放行1梯次,每梯次限300人(含遊客及從業人員)以下,每次放行時間間隔1小時。
- 奇美中繼站不開放泛舟遊客上岸。
- 泛舟時採固定座位不得隨更換,划槳及個人安全防護裝備不與他人共用,行進間應保持舟艇間距離,亦禁止潑水打水戰等行為。
編號 |
審核通過之泛舟業者 |
1 |
向上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|
2 |
台大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|
3 |
花蓮泛舟股份有限公司 |
4 |
飛艇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|
5 |
東海泛舟育樂有限公司 |
6 |
清流泛舟育樂有限公司 |
7 |
太平洋泛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|
8 |
奇美部落企業社 |
▶淋浴間(或淋浴設備)、更衣室管理:
在遵守單一出入口、容留量降為承載人數80%、淋浴前後戴口罩(更衣全程戴口罩)、専人定時清潔消毒、間隔使用、保持1.5公尺社交安全距離等防疫規範下可開放。
▶未遵守相關規定業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移請相關單位裁處。
▶本處持續配合地方政府防疫規定進行動態調整。